美、日、德、法高中交換學生計劃專
二次大戰後,美國國務院特別訂定教育與文化互訪交流計劃〝簡稱E.V.P (The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藉由J-1 簽證的安排,住寄宿家庭,就讀美國公立高中,以促進文化交流,培養學生自主的能力,為躍上國際舞台作準備。我們相信,參與本計劃之學生,改變的不只是學習環境,而是他的一生。
依據教育部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修正公告之高級中學法第四條規定,修畢應修課程或一百六十學分,成績及格,應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因此,若有一學期到一學年,讓優秀學生透過本計劃,體驗異國文化建立人際關係,培養世界觀,又不影響課業誠可謂一舉數得。
參加資格:a. 年齡:15 歲~18 歲半 b. 學業成績平均在75 分以上。
c. 英語程度在SLEP 50 ( 約TOEFL480 )以上,或當地國語言學習2 年以上課程,本公司提供學生免
費SLEP 測驗。
申請費用: 一學年(10 個月):US$ 8,800.(美國)、US$ 9,850.(法國、日本)、US$ 8,700.(德國)
一學期(5 個月):US$ 5,800. (美國)
費用包含項目:
a.就讀學校的安排 b.寄宿家庭的安排 c.寄宿家庭接送機 d.轉機、接機及交通安排等
e.結業文憑 f.台北國際教育中心全程協助 g.當地國的輔導員全年的協助
h.醫療保險及緊急遣送回國保險(只限美國) i.出發前的說明會及輔導心理建設等
費用不包含項目:
a.報名費US$1,100. b.個人零用錢 c.來回機票及當地轉機機票 d.醫療保險USD800(日本、德國、法國)
e.部份學校或寄宿家庭未提供之午餐費 f.學校內之社團費、制服費、活動費、交通費等 g.簽證費
h.高中畢業生另收取安排費US$250. i.學校保證金US$400.(付尾款時一併收取,於返國前無息退還)
美國公立學校上課期間: 第一學期:9 月初~元月底; 第二學期:2 月初~6 月中旬
報名截止日: 3/30 以前(可收1 學年及1 學期的學生);10/1 以前(只能收1 學期的學生)
申辦流程 : 面談→ 語言(Slep) 測驗→ 填申請文件→ 送外國機構審核→ 辦J1 簽證
→ 行前說明會→ 出國→ 經驗分享
建議學程:
(1) 國中直升高中:建議修完國三上學期課程,於寒假之前直接到美國參與該計劃一學期,回國後直
接進入高一課程,沒有耽誤學程的問題。
(2) 高一/高二:建議於修完高一上學期,直接到美國參與該計劃一學期到一學年,若學校承認美國學
分,則無延誤問題。
(3) 高三畢業擬出國留學:建議於修完高中課程,年齡在18 歲半以下者,可參與該計劃後,直接銜
接國外大學。
(4) 高一到高三學生:自願休學者,則可依上述相關日期,參與該計劃。
應注意事項:
1. 要確實遵守美國的法律、學校及寄宿家庭的規定。
2. 禁止使用違禁藥物、毒品或賭博等違法行為,否則會立刻被遣送回國,並不退回任何費用。
3. 學生每月要準備250 美元以上為零用金,以支付午餐,看電影、零食等額外開支。
4. 在外國期間不允許獨自出遊,除非獲機構之同意或與地區代表、寄宿家庭一同出遊。否則會立刻被
遣送回國,並不退回任何費用。
5. 每個家庭都是義務性質,學生及家庭要以尊重感恩的心來遵守寄宿家庭的規定,不得隨意要求更
換或選擇。
6. 學生在外國期間,父母要有喪失〝監護權〞1 年的心理準備,並遵守於結束前3 週始得探望1 天,
結束後5 天內要離境的規定。
7. 父母得遵守〝不得打擾學生及寄宿家庭〞的規定,要聯絡學生得循台灣公司 → 海外機構
→ 地區代表 → 寄宿家庭→ 學生的途徑。
留言列表